本條不編造新事實。它重述本檔案 Schmidt 落地頁、2019年9月16日日誌抓取以及未結問題 Q3 上已經發表的、具名分銷商指控。
投訴人 2019 年的信(鏡像於本站具名線程)陳述:Schmidt Marketing (Hong Kong) Ltd 作為區域分銷商,公開告訴消費者,M 系統數碼相機的 CCD 帶有終身/高質量(lifetime/high-quality)保證,並且香港、臺灣、澳門與中國大陸數以百計的機主收到了該通知。記錄上的總部答覆反而強調授權經銷商規則,並把蓋章或退回收據稱為 not acknowledgeable。
標題為「徠卡香港虛假宣傳」的中文線程、引用 Schmidt 段落的 Brand 回覆,以及 Coletta 線程,仍是主要的郵件靜幀。一份獨立的 Schmidt 傳單或海報,在 Schmidt 頁上仍被描述為優先級最高的缺失實物證物——據稱的缺口,不是已被證明的偽造主張。
未結的 Q3 問的是:一項區域終身訊息,如何與總部後來的收費窗口、€1303 臺階以及 “cannot replace” 停止放在一起,而沒有總部對分銷關係的書面澄清。僅為指控與未獲答覆的問題——不是法院認定。
Schmidt Marketing (Hong Kong) Ltd 落地頁 · 日誌:2019-09-16 Schmidt HK · Q3——Schmidt 對照總部 ‘seller’ · 十二問 · Not-acknowledgeable 收據 · 2014/2017/2018/2020 對照 · 公開來源 + 抓取